《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海外代购需取得相关认可违规面临最高200万元罚款
日期:2018-08-31 / 浏览:2676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在网上开店的卖家来说,以往注册就能开店卖货的日子马上就要到头了。《电商法》明确要求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这意味着以自然人网店名义不纳税的“避税红利时代”将不再存在。

前由于小微商大多没有注册登记,届时在经营上可能受到较大影响。做了2年日本代购的陈女士,经常往返于日本和国内,买些护肤品、母婴用品等。她表示,之前常人肉将商品带回国内,不用交税。今后考虑注册公司,从个人渠道转为公司渠道。只是按规定,所有代购的产品都必须贴上中文标签,报关交税,流程更为复杂,商品价格也会有所上涨。

《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未尽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害的,除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将被处以最低五万元,最高二百万元的罚款。惩处力度比以前有明显提升。同时,对于网店删差评、刷好评、竞价排名、利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电商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方式。

业内人士指出,电商法实施后,个人卖家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同时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开店成本增加,势必也会影响卖家的积极性,一些电商平台上个人卖家流失不可避免。但同时,电商法对包括经营者的刷单和虚假交易行为,以及电商平台如何解决恶意投诉乃至平等对待线上线下零售业等方面,都作出了充分规定。更有序更公平的行业环境,会让电商更长远健康的发展。“具体实施的时候,还会有更多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出炉。”李沉说,但无论如何,电商将结束野蛮生长时代。无论是行业巨头还是新兴创业平台,都需要遵守“游戏规则”。“电商经营者应该尽快适应新角色,在规则范围内谋求更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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